鋼結構廠房荷載力檢測鑒定步驟與方法
瀏覽量:231 發布時間:2024.04.25鋼結構廠房荷載力檢測鑒定步驟與方法
鋼結構廠房檢測鑒定,構件的承載能力項目包括承載能力、連接和構造三個方面,取其中低等級作為構件的安全性等級。鋼構件的使用性等級應按變形、偏差、般構造 和腐蝕等項目進行評定,并取其中低等級作為構件的使用性等級。承重構件的鋼材應符合建造當時鋼結構設計規范和相應產品標準的要求。如果構件的使用條件發生根本的改變,還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規范的要求,否則,應在確定承載能力和評級時考慮其不利影響。
建筑鋼結構工程檢測鑒定注意事項:
一、 鋼結構的檢測可分為鋼結構材料性能、連接與構造、構件的尺寸與偏差、變形與損傷等項工作。必要時,可進行結構或構件性能的實荷試驗或結構的動力測試。
二、鋼結構的材料性能、連接與構造、構件的尺寸與偏差等檢測單元的劃分可參照《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05確定,相應抽檢數量如下:
A類建筑,抽檢數量不應少于《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05規定數量的50%;
B類建筑,抽檢數量不應少于《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05的規定數量。
三、鋼結構的材料性能檢測
1 對結構構件鋼材的力學性能檢驗可分為屈服點、抗拉強度、伸長率、冷彎和沖擊功等參數。
2 當工程尚有與結構同批的鋼材時,可將其加工成試件,進行鋼材力學性能檢驗;當工程沒有與結構同批的鋼材時,應優先采用在結構中切取試樣直接試驗的方法,若無法切取試樣也可采用表面硬度法等進行檢測。
3 在既有建筑物結構構件上切取試樣時,應保證所取試樣具有結構代表性。取樣的部位應在構件受力較小的部位,應保證試件不受取樣擾動,防止塑性變形、硬化等作用改變其性能,取樣后應立即對構件進行修補。取樣不得危及結構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四、 鋼結構構件尺寸的檢測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尺寸檢測的范圍,應檢測所抽樣構件的全部尺寸,每個尺寸在構件的3個部位量測,取3處測試值的平均值作為該尺寸的代表值。
2 鋼結構構件的檢測工具,可根據實際需要選用卷尺、游標卡尺、超聲測厚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