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電局南沙基地綜合樓完損性鑒定
類別:綜合樓鑒定 瀏覽量:860 發布時間:2019.06.27一、鑒定房屋概況
廣州市南沙區環市大道西225號廣州供電局培訓與評價中心南沙基地綜合樓C棟(以下簡稱“該綜合樓C棟”),據悉該綜合樓建造于90年代,綜合樓C棟主體為2層框架結構,主體結構采用鋼筋混凝土柱、梁及板等承重構件共同承重,由180mm、120mm厚磚墻圍護及分隔,現該綜合樓C棟作綜合樓使用,鑒定面積約1357㎡。
該綜合樓C棟坐南朝北,內墻面混合砂漿抹灰、掃白,外墻面貼水刷石飾面;室內地面部份鋪設釉面磚;門為自動雙開玻璃門;窗為鋁合金窗。
二、鑒定房屋主要現狀
根據現場檢查情況,現狀情況如圖所示。
三、房屋鑒定結論
綜上所述,依照《房屋完損等級評定標準》(城住[84]第678號),評定廣州市南沙區環市大道西225號廣州供電局培訓與評價中心南沙基地綜合樓C棟房屋為“基本完好房”。
四、房屋鑒定處理意見
鑒于該房屋所處地段的技能鑒定與培訓大樓項目即將開發施工,對房屋的修繕處理可待技能鑒定與培訓大樓項目施工完成后進行,若房屋的損壞到時未有發展,建議作如下修繕處理:
(7.1)、宜對該房屋出現滲水發霉現象的墻體飾面進行修繕處理。
(7.2)、 宜對該房屋出現開裂現象的墻鏟除裂縫處的找平層并掛鋼絲網,用水泥砂漿嵌補后,重作裝飾處理。
(7.3)、宜對該房屋出現損壞開裂構件進行修繕處理。
(7.4)、委托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監測機構對該房屋進行沉降及傾斜監測,若發現異常情況(開裂、沉降、傾斜等),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上報有關部門。
(7.5)、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后續使用中應定期維護檢查,嚴禁超載使用、隨意增設隔墻、隨意改變使用功能等。如需進行涉及使用荷載較大變化的改造,或房屋出現異常情況(如承重構件出現明顯開裂、房屋傾斜或房屋出現變形等),應及時與具備資質的技術單位反映情況,并采取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