務管理局現對天河區機關后勤樓劇院屋頂網架及鋼結構平臺加固工程采用業主自行比選方式,選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稱:天河區機關后勤樓劇院屋頂網架及鋼結構平臺加固工程
二、招標單位:廣州市天河區機關事務管理局
聯系人:陳層浪 聯系電話:13560077514
招標代理機構:廣州工建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徐秋桂 聯系電話:13729862918
監督單位:廣州市天河區機關事務管理局紀檢監察室
聯系電話:020-38622238
三、建設地點:廣州市天河區天府路1號
四、項目編號:GJZB2017-002
五、項目概況:本項目屋頂主要為鋼結構網架,網架主體結構為正四錐普通網架,網架面布置規則,平面呈長方形,平面長44.4米,矢高2.4米。網架主體結構為弧形正方四角錐螺栓球網架,采用結構起坡,下弦柱帽點支承。網架主要網格尺寸為:3.40×3.40,總建筑面積為1358㎡,屋面設計荷載0.5KN/㎡。具體詳見施工圖及工程量清單。
六、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工程項目的工程量及結算單價按實結算。
七、招標控制價:693589.23元。
八、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九、投標人資質等級要求:
1、投標人參加投標的意思表達清楚,投標人代表被授權有效。
2、投標人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法人營業執照,按國家法律經營。
3、投標人均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企業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許可證;
4、投標人需具備特種工程專業承包資質(經營范圍:含結構補強);
5、投標人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的人員為:房屋建筑工程專業二級或以上注冊建造師。
注:建造師的專業及等級標準按《注冊建造師執業管理辦法(試行)》及《注冊建造師執業工程規模標準(試行)》;注冊建造師包括有效的注冊臨時建造師;項目負責人須持身份證現場報名。
6、申請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的狀態;沒有處于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取消投標資格的處罰期內;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的狀態。
7、關于聯合體投標: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8、承包意向人按規定的格式及內容要求簽署了《承包意向承諾及聲明函》。
注:項目負責人在任職期間不得擔任專職安全員,項目專職安全員在任職期間也不得擔任項目負責人。
十、工期要求:2017年月日計劃開工,施工總工期:60日歷天。
保修期: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
十一、發布招標公告及報名時間:從2017年6月27日至2017年7月6日。
注:①發布招標公告的時間為招標公告發出之日起至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止;
②報名費用及比選文件售價:人民幣200元(售后不退)。
十二、遞交投標文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12.1企業資格證明復印件(營業執照、施工企業資質等級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
12.2企業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法定代表人簽名或蓋章的參加本項投標工程的對受委托人的有效授權書;
12.3擬委派項目負責人的職稱證、建造師注冊證書;
12.4項目經理安全培訓考核合格證(B類)復印件;
12.5專職安全員培訓考核合格證(C類)復印件;
12.6投標單位簽署承包意向承諾及聲明函(詳見附件一);
12.7投標單位填寫廣州建設工程投標表(詳見附件二);
12.8近三年內承接相關工程的業績(需提供合同證明材料)及企業綜合實力相關材料;
12.9實施方案。
上述各項內容的復印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兩份)。
12.10遞交投標文件起始時間:2017年7月7日9時30分,截止時間:2017年7月7日10時00分。
12.11開標時間:2017年7月7日10時00分。
12.12投標文件遞交及開、評標地點:廣州市天河區天府路天河區政府機關大院6號樓5樓會議室。
十三、建設單位不集中組織踏勘現場,由承包意向人自行踏勘?,F場詳細地點:廣州市天河區天府路1號。自2017年6月27日起具備現場踏勘條件。
十四、定標
報名成功參加比選的承包意向人不足3家為交易失敗。建設單位應重新進行第二次比選招標。建設單位兩次比選后,報名參加比選的承包意向人仍不足3家的,建設單位可在報名參加比選的投標單位中開標。若無承包意向人報名,建設單位經集體討論可直接委托承包人。
開標后,由招標單位根據招標文件的要求對各投標文件的符合性進行審查,在通過符合性審查的投標單位內選擇綜合得分最高的投標單位為中標單位。
十五、中標通知書
15.1中標通知書由招標代理機構頒發,并經招標人確認。
15.2中標人必須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24小時之內以書面形式回復招標人,確認收到。
十六、合同協議書的簽訂
16.1招標人與中標人將于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商定合同和簽訂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16.2未經建設單位同意,承包人在交易過程中使用的銀行名稱及帳號至完成竣工結算不得變更,否則建設單位有權停止工程款項的拔付及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16.3建設單位支付工程款時,承包人應提供工程所在地發票。
十七、履約擔保
17.1在收到發包通知書后的15日內,承包人應按承包價款的10%向建設單位遞交履約擔保;如果承包人的履約擔保是以銀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則該銀行保函應由在中國注冊且營業地點在廣州行政轄區內的銀行開具。
17.2發包通知書發出之日起15日后,承包人未按上款的規定遞交履約擔保,建設單位將解除發包通知書,且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原承包人給建設單位造成損失的,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原承包人有異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八、合同生效
中標單位需按比選文件附件四施工合同版本簽訂,不得擅自修改結款方式,雙方授權代表在合同協議書上簽字,并分別加蓋雙方單位的公章后,合同正式生效。
十九、其他事項
本項目代理報酬由中標單位在發出工程發包書前向招標代理機構一次性支付,按照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頒發的計價格【2002】1980號文《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差額定率累進法計算。
廣州工建工程咨詢有限公司